车祸理赔
我的父亲58岁农村户口前一段时间在一次车祸中去世了,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中判的是我方占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我父亲当时是骑摩托车,对方是商务车(带全险)。现在过去快半个月了,对方只给了2万元的丧葬费。在调解环节对方说让保险公司赔,我还有89岁的奶奶和58岁的妈妈,我和弟弟已经结婚,父亲姐妹四个。交警在协调时说交警队算的12万多不包括精神损失和车辆损失。我想问按照交通法大概应该赔偿我们多少钱?特别是精神赔偿交通法中是如何订的?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3-04-06-状态:未解决]
王林律师的解答:
按照责任的比例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和精神赔偿等。交通事故死亡死亡赔偿金=该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X20;年丧葬费=该省在岗职工月工资 X 6;被抚养人生活费=孩子计算到18岁成年、70岁老人计算5年、每年标准为该省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精神抚慰金=5-8w。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他项目。肇事车辆有保险 保险公司首先赔偿 不足部分 你们依据责任比例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