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彩礼应该怎么退
订婚后没有登记没有举行结婚仪式女方出去工作男方也跟随女方一起但男方没有工作吃喝住用都是由女方所出现在双方想取消婚约男方要求女方退还所有彩礼钱两万元·但是这彩礼钱女方都用在了和男方在外面吃喝住的上面我想问可以不退还彩礼或因为彩礼用于同居期间共同消费支出的事只退还部分彩礼钱吗
补充提问:
我是女方如上面问题所描述的··可以少退给男方加一些彩礼钱嘛我们一起花的这些钱可以算在退还给男方家彩礼里面的钱吗·现在男方已经起诉我了··请帮帮我我想知道我们一起花的钱吃喝住玩等等的钱可以算在退还他家彩礼的钱里面吗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3-05-10-状态:未解决]
王林律师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彩礼在一定条件下予以返还的处理原则。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