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家属的合法权益

我的父亲是唐山北车集团的员工,为工厂奋斗了20多年,几年前因为癌症去世,当时曾经找过给办后事的事务员,想给我的母亲办理去世职工家属的补助每个月50元钱,可是他们因为我母亲的年龄不够不给办,现在过了这么多年了,年龄到了,也没有人再过问这件事,请问我是不是能够去我父亲的单位要求补办这个补助的事情?
补充提问:
现在的问题是在我父亲刚去世的时候要办的可是当时说我的母亲有劳动能力年龄不够没有办,我能不能去我父亲的单位找一下呢?有什么法律依据呢?而且每个月给50元钱,是不是少点?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3-05-22-状态: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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