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索要高额误工费,月工资8000元,开了单位条子,但是拿不出纳税证明。我有权拒付么
详细情况是这样的,对方受伤,下肢挫伤,没骨折。时候2周后,对方又说查出斜疝,住院开刀。就这么一来一回,弄了40多天病假。然后索要每月8000的误工费。开刀费用1W1,腿伤费用2000多。保险公司我也咨询过了,说斜疝和交通事故关系不大,只能算25%。但是伤者一定要坚持2W的赔偿。
我让他起诉,他和我说,不管法院判多少,如果他拿不到2W,还是会来找我。我觉得也蛮冤的。
还有,病假条上的名字和年龄都和省份证不符的。后来才去医院改的。我愿意承担自己应附的责任,但是我觉得2W的赔偿款,他是不是属于敲诈了。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3-05-22-状态:未解决]
秦玲玲律师的解答:
误工费应是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收入未减少,不能得到法院支持,你有权拒付,最好让对方起诉,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交强险直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