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住的房子能保住吗?这个合同有效吗
几年前我用属于我的房子跟别人交换(价值差不多),但是对方还要我再加一栋我现在住的房子交换,这明显的不平等,妻子不同意,我背着妻子跟他签了合同,内容是我用两处房子跟他交换,我现在住的这处房子,先让我住着,以后也归他,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请问这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我现在住的房子可以不给他吗?
补充提问:
我跟我妻子商量她不同意,后来我自己去签的字,事后她才知道的,如果打官司,需要证据证明她不知情吗?另外交换完的房子还算数吗?我已经把换完的房子重修了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3-05-28-状态:未解决]
秦玲玲律师的解答:
如果你妻子不同意,可以主张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