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家人在某饭店吃饭遭遇醉酒者砸盘,一个盘子不小心砸到家人脸上至脸部骨折,目前闹事者逃离未抓捕归案,请问是否饭店是否应该付全责?另外该饭店是租用某单位门面,该单位是否付连带管理责任?谢谢?
补充提问:
多谢各位老师的建议。
昨日处理情况:当时家人受伤后急于去医院处理,没当场逮住闹事者但是报警了,目前闹事者已通过饭店监控录像找到,且闹事者和饭店也愿意承担责任。已支付部分医疗费用给与家人脸部骨折手术,我想再咨询下,后面如果公安局抓捕醉酒者,最重和最轻能处于什么处罚?另外我们要求的赔偿如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通讯费、精神损失费等一般这种情况能赔偿多少钱?是否要签订协议如后期留有后遗症等继续追究其责任?我们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望给予帮助,非常感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3-05-28-状态:未解决]
秦玲玲律师的解答: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饭店的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