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纳风险投资的误区!

时间:2009-06-03 15:11:56  作者:何传彦律师  文章分类:公司法务

企业获取风险投资中有哪些常见的盲点?企业又该如何加以避免呢?

根据自己平时接触的案例,总结出企业在吸纳风险投资时常见的几种误区。

1、“尽职调查”不配合。

来自浙江的钱先生获得了一种智能电热水器的专利,并投资150万元成立了工厂。

  钱先生非常看好自己的项目,为了改进技术扩大销售规模,他于2004年11月带着该技术来到了上海市投融资洽谈会上。

  投资方了解情况后告知他,该产品虽然获得过专利,但这并不能保证产品的“绝对竞争优势”,所以要等“尽职调查”(对项目进行的专项调查)后才能继续洽谈。

  对此,钱先生不能理解,为什么这样好的项目还要调查,这不是有意为难吗?当场就与投资方产生了争执,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点评:

  企业(个人)获得专利或者奖项,一般来说不会成为投资者所关注的重点,除非是入围国家863、923计划这样权威的评选。

  在决定投资之前,投资者通常会进行“尽职调查”。对于融资者来说,不能对自己产品盲目乐观,而是应该采取积极配合的态度。

2、夸大利润前景

某医药企业开发了一种具有缓解关节疼痛的自助式的仪器,按照预期,他们把该仪器定价为580。后来,他们才发现,市面上已经有同类产品,虽然效果略为逊色,但定价只有300多元。

  在进行融资答辩时,该企业把市场前景描绘得“一片光明”,并断言一只杯子的利润空间有200多。当投资方问起有何潜在的市场风险时,他们将自家产品对与同类产品相比定价过高的缺点避而不谈。

  投资方在调查后认为利润空间没预期那么高,便放弃了投资计划。

  点评:

  融资方要对投资方坦诚相待,在信息上要完全透明,特别是在进行答辩的过程中,一定不要夸海口,或将可能存在的风险隐瞒。而应坦诚地说出可能存在的风险,并自信地说出预备的解决方案。

  风险投资不可能没有风险,投资者关心的就是融资方是否已经想好了解决方案。如果融资方明知有风险避而不谈,还可能被投资方认为自己人品有问题,这一点恰恰就是投资方最担心的。

3、融资未到先花钱

最近刘先生可“傻眼”了。上个月他与一家创投企业谈妥了一笔500万元的融资,约定资金本月到账。

  刘先生吸引投资主要是为了扩大生产,所以在签订协议后,他就把原来计划购买原料的资金购买了设备,准备等风险资金到账后,再一次性采购原料。

  然而,到了约定的期限,资金却没有到账,一打听,投资人又看好了另一项投资项目,离他而去了。

  点评:

  融资人一定要切记,资金没有到位之前,一切都是不确定的。所以工作还是要按照原来的目标,按部就班地走下去,千万不要陷入刘先生这样“等米下锅”的被动局面。

  投融资的过程其实就像是“男婚女嫁”的过程,一定要“情投意合”才行,不能有半点勉强。所以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融资方最好不要去诉讼,也不要指望诉讼后的强制执行,毕竟,“强扭的瓜不甜”。

  很多类似的案例表明,按照合同的约定,让投资方作出一定的赔偿才是有意义的做法。

4、失去“自由”苦恼不已

某公司老总董先生最近很苦恼,原因是前段时间他获得了一笔风险投资,本以为从此以后,企业就可以“高枕无忧”了。然而,融资后的问题却接踵而至,大到公司是否履行创业计划、内部管理制度,小到员工发放工资奖金、购买设备都要经投资方派来的“管家”审批,失去“自由”的董先生为此苦恼不已。

  点评:

  这种情况下,对于企业来说,只有“华山一条道”———适应被监督。投资方投入了资金,他们必然要对这笔资金负责,他们把关企业的收支也是为了让企业经营保持良性循环。一旦市场产生了变化,他们也会来帮助企业修正计划并把握目标。企业适应了“被管理”,也意味着企业已经理解了风险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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