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海春律师文集-第16页

(219篇文章)
·遗嘱无效的几种情形分析

遗嘱是专指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个人财产及与财产相关的其他事务进行预先的处分,并于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最近有很多当事人咨询关于遗嘱的效力的问题,笔者就代理的多起遗嘱继承案... 查看全文>>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以下简称新收养法,修改前的收养法简称原收养法)已于1999年4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收养的条 件和收养关系的成立等... 查看全文>>

·律师在遗嘱继承中的作用

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公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公民的财产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从过去的工资、奖金,房产等,到现在的股票、基金、期货等各类有价证券、知识产权、股权、债权等等,而且数额越来越大。 但是... 查看全文>>

·遗嘱公证如何办理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立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我国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遗嘱经过... 查看全文>>

·遗嘱无效的情形

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公民订立遗嘱后去公证处公证逐年增多。但这也造成了公民一个认识误区,以为遗嘱必须进行公证才有效。实际上,公证只是强化了遗嘱的效力,公证了的遗嘱的效力只有在出现两份不同的遗嘱时优势... 查看全文>>

·多份遗嘱的效力如何认定

依据我国《继承法》,遗嘱有五种形式,其中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每类遗嘱都有不同的要求,立遗嘱人可根据自身的情况确定所立遗嘱的形式,只要求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都... 查看全文>>

·立遗嘱注意事项

近几年,因老人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和私有财产(主要是房产)增加等原因,立遗嘱的老人越来越多。遗嘱是处理遗产的主要方式,及时订立完善、合法的遗嘱可以很好地保护老人们的财产处分权,避免产生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 查看全文>>

执业机构:北京汉威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公司上市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胡海春律师 > 胡海春律师文集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