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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
女方这边想离婚,这是第二次起诉,男方法院里面有关系,法官说传票没有传给被告人手里(男方在外地不回来),把传票已经给了被告人的母亲,此次只有女方到场也不知道这次算不算开庭,法院说可以花600登报,那么请问登报之后就能强制判离吗?判离时孩子的赡养费等等如何解决?
咨询者:
fa2147578434
河北
[
咨询时间:2015-03-16
-
状态:未解决
]
胡海春律师的解答:
答:登报之后也不能强制判离,需双方同时到场。判离时没有得到孩子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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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海春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汉威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公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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