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抚养费
我准备和丈夫离婚,原因很多主要是他动手打了我,我们有一个快五岁的女儿,他是一个设计师,我要孩子的抚养权,我们没有房子,存款也不多,一辆车是在我的名下,他的工资没有上限,我想知道我起诉离婚都需要准备些什么,抚养费我应该怎么算,如果他出具工资证明我怎么才能知道它的真实性,谢谢!
补充提问:
我们有一套在我户口居住地买的回迁房,是当初我父母房子拆迁后,我们可以以回迁楼的价格买一套,是婚后的财产,法院会怎么判定房子归谁所有,我看过新的婚姻法说这种不算夫妻共有财产,即使他出钱买了,也只能给他一部分,是这样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5-04-07-状态:未解决]
胡海春律师的解答:
答:需要准备起诉书,结婚证,户口本,孩子出生证明,财产证明。两周岁以内,原则上判决给女方扶养,两周岁以上,根据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原则判给一方扶养,另一方负责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确定抚养权和抚养费,以及探视事宜。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按月支付,当然,有条件的话,也可主张一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