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因此,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具体金额由各省确定,但不会低于三千。对于受害人的报案,受害人有要求公安机关在不影响侦查的条件下予以保密的权利,家访是不会,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可能会用到你的电脑上网信息,你只要能如实提供就行,之后可能会接到公安机关的传唤,对案件的发生过程及具体细节进行询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