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寻衅滋事罪

我家里亲戚在19大期间去北京上访,就是把当年的判决书和证据材料递交上去(没有任何其他过激或者闹事行为)回家的时候在被抓了,现在警察说定我亲戚寻衅滋事罪,这个罪名成立么?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7-10-22-状态:已解决]
胡海春律师的解答:

相关刑法条文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是否成立,得看当时具体情况

我咨询胡海春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汉威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公司上市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胡海春律师 > 胡海春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