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和股票这类共有物该怎么分?

时间:2010-09-11 13:54:57    文章分类:婚姻家庭

我和丈夫几年前在哈尔滨市道里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前年家里还购买了汽车。最近我俩因感情破裂而决定离婚,因为没有孩子所以不存在抚养权问题,但我俩在房产和股票的分配上发生分歧,请问离婚时房产和股票这类共有物无法分割该怎么处理?(王女士)

  律师解答:

    《物权法》规定,分割共有物,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的,如果共有物确实无法分割(如房产、汽车等贵重物品)或分割会减损其价值,那么应当就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进行分割。

执业机构: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苏 南通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知识产权 经济仲裁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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