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费青春10余年,哄哄骗骗最无耻是负心郎

2006年领的结婚证,2008年分期15年付款购置一套房子,房子总价46.6万,已付首期(连税)是13.6万,以后每月供2000元,已供6期。丈夫的月薪是1万元澳门币,我的月薪是1600元人民币,从领证到现在一直都是。

期间,丈夫给家里两老买养老,给了8万,当时由于还贷我有提出不同意,但是丈夫说领到养老金以后再腾出来(因为两老目前的生活费还是不缺的),之后还了3万。



咨询:

1,丈夫的工资自己保管,我根本不知道他有多少钱的存款,我们双方结婚时都签署了财产平分的协议,但是工资改如何核算,已花掉的可以算回吗?

2,丈夫喜欢借钱给朋友,外债怎么分,如何核查?

3,丈夫总是说“我赚的工资自己花,你有本事自己也去赚大钱,我一样不花你分毫”,但是夫妻的职责不同,我在家把家务都处理好,家里管好,但是众所周知家务没有工资,我该如何要回我应得的利益

陈律师,感谢你百忙阅读我的咨询,实在是因为感情从没想过到如此地步,所以婚姻财产才会出现混乱,但是面对咄咄逼人的丈夫,无赖无理的要求着,希望律师给我指点迷津,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04-24-状态:未解决]
陈芳律师的解答:

1、申请法院查询。

2、自己想办法查。

3、婚后的工资是共同财产是,按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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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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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知识产权 经济仲裁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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