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蒸馆消费导致烫伤



我父亲65岁,3月份在我县城一个汗蒸馆汉蒸时由于房内温度过高,造成我父亲脱水晕倒在地,当时房内无人,父亲晕倒在地没有知觉导致全身多处烫伤,事后该馆老板也曾送到医院治疗,在医院治疗过程中老板付了一部分医疗费用,老板叫我自己也垫付了一部分医疗费用,因为我父亲买了医疗保险,老板说医疗保险陪付的钱要给他才给我们结清我们垫付的医疗费用,为了能及时给我父亲治疗,当时我先生也答应了他的要求,但是因为老人年纪太大,烫伤程度又比较严重,所以不能很快治好,而该汗蒸馆是三个人合伙,当时出事那天只有一个老板在当班,所以他们之间闹起纠纷,导致现在他们没有再给我父亲支付医疗费用,也没有付清我垫付的医药费,现我父亲已经出院在家接受治疗,每天还要请人护理,老板又不肯再付钱,我决定起诉他们,请问我该起诉该汉蒸馆三个老板还是当天当班的那个老板?这件事情汉蒸管老板要付权责吗?起诉时,我能要求除赔偿我父亲所需的所有医疗费用外,还需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吗?我父亲大概能得到多少赔偿金?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09-04-24-状态:未解决]
陈芳律师的解答:

汗蒸馆如果是个合伙企业,三个合伙人要负连带责任,评到伤残等级以后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营养费照你这个案子应该有一部分,如评到伤残等级以后可以有伤残赔偿金,具体数额与你父亲所在地、年龄等具体情况都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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