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

你好!

我父亲生前在武汉市有一住房(有承租权),已于2009年2月去世,有子女5名(1子4女),现在此房将拆迁,我母亲及弟在不出示我父亲履历表的情况下,在我父亲单位开具虚假证明,证明只有1女1子并与拆迁方由我弟(我母亲/我大姐/我弟写明房产给我弟继承,我弟给了我母亲及大姐相应补偿)签订了拆迁协议。

现因我还有3个女儿的权力没有得到主张,但我有我父亲的履历表(上面写得很清楚)请问:

我现在能否主张其弟的与拆迁房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我有此中可有多少份额,其他3人该如何做才能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04-28-状态:未解决]
陈芳律师的解答:

可向法院起诉撤销或变更该拆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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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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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知识产权 经济仲裁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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