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
你好!
我父亲生前在武汉市有一住房(有承租权),已于2009年2月去世,有子女5名(1子4女),现在此房将拆迁,我母亲及弟在不出示我父亲履历表的情况下,在我父亲单位开具虚假证明,证明只有1女1子并与拆迁方由我弟(我母亲/我大姐/我弟写明房产给我弟继承,我弟给了我母亲及大姐相应补偿)签订了拆迁协议。
现因我还有3个女儿的权力没有得到主张,但我有我父亲的履历表(上面写得很清楚)请问:
我现在能否主张其弟的与拆迁房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我有此中可有多少份额,其他3人该如何做才能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04-28-状态:未解决]
陈芳律师的解答:
可向法院起诉撤销或变更该拆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