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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合同纠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25条、26条、和保险合同第18条。合同保险单签发地、履行地、标的物都在普兰店,本应该归普兰店法院管辖,但是法院不予受理(不给立案)让找大连法院,却不给“不予受理裁定书”怎么办?
咨询者:
lycwyj
江苏
[
咨询时间:2009-05-05
-
状态:未解决
]
陈芳律师的解答:
不予受理裁定书有没有说明理由,可以根据此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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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芳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江苏 南通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知识产权 经济仲裁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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