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
我在某酒楼用餐时,因服务员擦洗地面,致地面湿滑,在未有明确告知的情况下,滑倒摔伤致我左膝关节损伤(1.关节内前交叉韧带断裂2.半月板损伤3.内副韧带损伤)。需手术治疗。
我在手术之前都是酒楼在领着我看病,但一直没有好转。大夫建议手术,需要交1万元的押金。此时酒楼以手术费贵为由拒绝支付,并称以后的治疗都不管了。让我自己看完了病再去起诉他。
我现在手术做完了,花了两万多。医生说要想恢复到原来那样至少需要5个月。我想请教一下,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应该让酒楼支付我多少费用呢?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09-09-21-状态:未解决]
张宰宇律师的解答:
酒楼应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四十一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