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非合理扣除员工工资,我该如何解决

2012年2月初因我与公司领导发生争执,本来是打算就这样不去非正常离职,考虑到我姐姐和我一个公司上班这样会很让她难堪,于是姐姐帮我象公司请了几天假 让我考虑清楚并也象我们的店长请示过,该领导也同意了的,如果我确实不想继续在该单位工作下去,到时候来办离职手续,因为有事耽搁所以就延迟了几天去办离职手续,在2月20号发工资的时候(注:是发1月份的工资),姐姐大电话告诉我工资只有一千元,因为我是做前台接待的工作每个月工资表做好后都会交在我这里,做成电子文件发给个领导,我清楚的记得我的1月份工资是1580,而20号发工资只有一千,足足的扣掉了我580元,我打电话问其原因说是我2月份矿工(上述请假的事情)!我不明白这是发月1分的工资,为什么会扣到2月分来,我想请问大家这样合理吗?就算我2月分矿工该扣工资,但也不该扣一月分的,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2-02-22-状态:未解决]
张宰宇律师的解答:

不应当扣发1月的工资,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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