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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工伤吗?
我公司一发放炸药的工人,因为工作很灵活的原因,他在我公司工作之余,在帮人做道场(他以这项工作挣钱为目的),在做道场的中途中,因为公司发放炸药,通知他回公司签字,在他回公司签字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在第三方,不在他,请问这样可以认定工伤吗?
咨询者:
fa482042
重庆
[
咨询时间:2013-06-24
-
状态:未解决
]
张宰宇律师的解答: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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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宰宇律师
执业机构:
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重庆 渝中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工程建筑 公司并购 公司清算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取保候审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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