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2-13 12:43:32 作者:本人整理 文章分类:劳动法规范
1、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3、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
五级至十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