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海、用的的法律

想了解大陆地区关于海洋和陆地的使用的法律,只要提供相关法律名称即可,希望越多越好,最好是成文的国家颁布的法律,而不是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3-21-状态:未解决]
王丁律师的解答:

我所知道的有:海洋方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1998-6-26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2-11-7、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年8月28日;

土地方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05.19)》、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8月29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8月30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11,01)》、
7、《中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2年12月28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
今天到此,明天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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