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职工“转身”
律师老师您好:
我是一名身份是国企的“职工”。职工打引号是因为我的身份是这样的。但是自从96年生孩子后因为没有合适的位置我就一直在外面打工。(之前我与单位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最近单位让我签订一份“自谋职业协议”。什么是自谋职业?对我全民的身份有何影响,虽然现在不能从单位得到一份钱,但是我总希望保留这个关系直到退休。如果签了这个协议,会有生么后果呢?
在网上查询了一下,也没有这方面的解释。只有麻烦贵网老师为我指点一番。
谢谢
小李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09-12-22-状态:未解决]
李春华律师的解答:
具体要看协议是怎么规定的:自谋职业后,是保留企业职工身份呢,还是与企业脱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