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情形,医院应对此负大部分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幼儿园如果场地不合格或者监管措施不到位的话,应对第一次治疗的费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3、家长应该没有责任。孩子离开家长送到幼儿园,就脱离了家长的监护,监护权利与义务相应转移到幼儿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