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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4年11月9日,我是6年来一分钱收到。当时300元6年来没一分钱生活费。 南昌市西湖区民政局2004年11月9日离婚。00元6年来没一分钱生活费。 南昌市西湖区民政局2004年11月9日离婚。李萍13979199260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0-04-09-状态:未解决]
李春华律师的解答:

如果是你前夫欠孩子的抚养费,你可向法院起诉索要。根据法律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另外,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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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穗江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西 南昌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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