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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
你好?我咨询的问题是:2001年我父亲把我家的几亩地给别人买了,但合同写成了永久承包,并且注明如果有一方毁约,将向另一方加倍赔偿。我们子女当时还小,2002年我父亲意外去世。现在我们要翻地,请问打官司能不能要回来。谢谢!
咨询者:
fa120992
陕西
[
咨询时间:2010-05-19
-
状态:已解决
]
李春华律师的解答:
土地使用权不能买卖,只能按照法律规定转让或者租赁。你可以要回土地承包权,但应该给对方一定的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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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华律师
执业机构:
广东穗江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江西 南昌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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