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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赔偿
本人在四楼阳台上用砖头砸东西,不小心砖头碎了,掉下了一块,砸到了一个人的头上,受伤者在治疗过程中缝了四针,医药费总共六七百元左右,在治疗过程中所有费用全由我出的,对方另外又要求赔偿八千元,请问从法律角度应该赔偿多少?请问对方要求赔偿八千元应属于什么范围,就算精神损失费最多应该是多少呢?
咨询者:
abc12369
河南
[
咨询时间:2010-06-13
-
状态:已解决
]
李春华律师的解答:
具体要赔多少,要看对方是否构成伤残以及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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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华律师
执业机构:
广东穗江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江西 南昌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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