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培训班学员和教员 晚上出车祸死亡,我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2010年8月13日晚8时许,23岁谭某(为我家蛋糕培训班 学员,女,有夫之妇) 与他人在乡下喝酒完毕 返回县城,坐于 李某(为我家蛋糕培训班 教员,男,有夫之妇)摩托车 前面油箱之上,李某醉后超速驾驶,不慎撞上路边大树,谭某当场死亡。李某也快死亡。 培训班为白天上课培训生日蛋糕,非全日制,不包食宿。请问我家是否有任何责任?是否需要赔偿?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0-08-18-状态:未解决]
李春华律师的解答:

无需赔偿,因为他们并非在培训期间、培训场所遭受意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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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穗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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