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
你好!我在无意中!在不懂得情况下帮一个熟人做了担保人!事情内容是:一个女孩子跟一个男孩子在一起玩!用掉了男孩子的2万块钱左右,后来闹翻了,那个男孩子要那个女孩子还钱!不还钱就告他诈骗罪!而且把女孩子拖到派出所去了。不让那个让女孩子出来,然后叫那个女孩子叫个人熟人把她担保出去。后来我就去了,还要求那个女孩子写了欠条。开始写2年还款,后来在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改成1年了。现在一年期限已到,女孩子找不到了!我又没钱还款。那个男孩子天天催我还款,还上诉到法院,法院已下传票,请问我要担什么法律责任?没还的话,我会被拘留吗?要判刑吗?
补充提问:
问题是现在担保人现在没有偿还能力,如果法院判了拘留,之后还要还款吗?要拘留多久?法律上有这条拘留的条例吗?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0-08-19-状态:已解决]
李春华律师的解答:
你应承担垫付欠款的民事责任,垫付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不涉及刑事责任问题,一般不会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