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交通事故,我哥要承担责任吗?交警可以关人这么长时间吗?
我二哥于2010-09-2日下午14:46分于丰城市105国道锦鸿汽车城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当时我二哥开着一辆厢式货车由东向西正常行驶,被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越野车越过双黄线撞向我二哥货车的中部油箱部位,致使货车侧翻,货车副驾驶室人员受重伤,我二哥受轻伤(货车驾驶员),越野车驾驶员受重伤并在送医途中抢救无效死亡。
1、我哥要承担责任吗?
2、我哥众2010年9月2日扣留至今已13天,交警可以关人这么长时间吗?交警说我哥没有刑事责任,但有民事责任,能不能帮我分析一下,可能犯有什么民事责任(交警到现在也没有说明犯了哪条民事责任)?
3、事故认定书到现在也没有下来,一般期限是多久?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0-09-13-状态:未解决]
李春华律师的解答:
1、可能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2、如果刑事拘留,一般是14天。民事责任主要指赔偿受害人损失。
3、事故认定书制发时间一般为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