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律师,您好!
我家房子建房时,商议卖一半地盘给二舅儿子,房子2006年同时建,年底建好,建好后分别装修使用至今。房产证还没办下来,建房是我家的名义。
现因为舅舅方故意拖欠剩余房款,造成双方感情破裂。
敬告限期限内没按要求付款,将取消合约,退回已付款项。对方未履行付款。
因对方毁约,两家已经感情破裂,我家决定收回房子,退回已付款,能和解最好!不进一步伤感情。但可能因房子升值,发生纠纷,打官司对我方是否有利?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0-10-11-状态:已解决]
李春华律师的解答:

官司当然于你方更为有利。可以考虑给予对方适当补偿,协商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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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穗江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西 南昌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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