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区房东不给押金

我俩大老远的从黑龙江来到天津找工作,没想到竟然遇到这样的事情,当初签合约说是住到三月底,我们是两室的,一室中的人不住了,我俩根本没有那么多的钱交两个屋子的房钱,就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不住这房子,房东居然还让我们住到下个月说是二月是租房子的淡季,还不退我们的押金,1500元,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可是对于一个月就挣一千的我来说是个大数目,我们也不知道房东住哪里,只知道是某医院的护士,每月网房东的卡里打房租,只知道房东的手机号,打她电话不接,发短信不回,是想拖着我们吗?天津南开区的警察竟然不管这事情,让我对天津的警察很是怀疑,不是有苦难找警察吗?找到你们竟让我们去法院告,这就是你当警察的态度。我想请问下这样的事情该怎么解决呢?
补充提问:
可是房东不跟我们见面,不跟我们协商。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1-01-09-状态:未解决]
李春华律师的解答:

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履行,协议对此没有约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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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穗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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