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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他人名义入股,三年后是否应该按三年前出资额退股?
甲以乙名义与乙共同入股1万元,各出5000元,未签订合约,三年后,乙在甲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要退给甲5000元,想自己补齐1万元以自己的名义继续入股,请问甲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退款,乙该退给甲多少呢
补充提问:
该股有盈利,但他只想退5000,主要是没签合约,他不承认怎么办
咨询者:
fbw365
山东
[
咨询时间:2011-02-14
-
状态:未解决
]
李春华律师的解答:
应该进行结算,如果有盈利的话,还可以要求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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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华律师
执业机构:
广东穗江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江西 南昌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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