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得到财产吗?
我于2010年1月1日与老公在他家乡办了酒席,20106月生了孩子.期间没有办理结婚证,小孩至今没有上户口,原因是男方缺乏责任感.而且有严重的暴力倾向.他在05年买了一处房子(但是此房子没有房产证,惟独有的是土地使用证,但是使用证还是之前房东的).因为当时买房子时没有把钱付清,现在还欠4万多。房东与他签的有协议.名字写的是他的。前几天他出了意外逝世了,我愿意拿出4万多来把房子剩余的钱付完。但是他父母说房子是他们的了。我该怎么办?他与房东之间签的协议也不在我手上。他父母还有哥哥现在也住在这房子里。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1-02-20-状态:未解决]
李春华律师的解答:
因为你们不属于合法夫妻,该处房产归男方父母及小孩继承,但同居后你们共同支付的房款部分,你可以要求相应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