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我于

你好,我想问下,我于2016年10月和男方办的结婚手续,孩子是婚前生育的,大儿子现在五岁,一直由爷爷奶奶带,小儿子两岁半一直是我自己带,婚前男方有一套房产(现住房) ,婚后又以我的名字首付了一套。现在因双方感情破裂需要离婚,我想要小儿子的抚养权,因为孩子从生下来就我带到现在,孩子太小也离不开妈妈。我想要以我名字首付那套房子归男方所有,现住房分一半房产(估值也值80万)。你觉得这个条件可以吗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8-02-23-状态:已解决]
徐永忠律师的解答:

你好。离婚涉及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问题均是可以协商的,你的想法,能够协商达成最好。如不能协商,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现住房屋如对方主张是其婚前财产,不同意分割,法院应当会支持。小儿子的抚养权,因为他现在已不在哺乳期,法院基本是公平考量双方条件谁更有利于小孩成长,诸如居住条件、经济收入、陪伴时间、照看方式等等,其中物质条件是比较重要的。

我咨询徐永忠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贵州圣伦达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贵州 贵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公司上市 刑事辩护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徐永忠律师 > 徐永忠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