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索赔
2014年4月22日下午,在贵州省铜仁市松桃县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导致摩托车后座位上一位贵州松桃籍农村户口的23岁女孩被农用车当场碾压致死,摩托车驾驶人受伤。交警判断系肇事农用车的全责。死者生前在浙江宁波打工,此种情况如果上诉至法院,最高可以赔偿多少钱?
补充提问:
首先感谢吴律师的解答,我还有个问题要补充,死者生前在浙江宁波打工,办有暂住证,是否可以按照城镇居民人口的标准来赔偿呢?
咨询者: 贵州 [咨询时间:2014-04-29-状态:未解决]
吴远国律师的解答:
按贵州省的农村的人均纯收入计算二十年,交通费凭票具据计算,丧葬费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