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交通事故

这起事故于2015年1月27日发生于,绵阳市三台县潼川镇广化村白鹤寨。在县城老西街处与乖车人相遇,两人商谈说到达白鹤寨学校处给予20元的车费,到达后乖车人不下车,让车主继续行驶,并由求送其回家,乖车人晚上喝了酒,两人并没有商谈车费,此时,回他家路上,有一段非常陡的下坡路,这是三轮车没有很好的刹车系统,于是,翻车了,两人均受伤,乖车人,伤事较重,现已在医院医治,发了3万余元,双方都是穷人,现在医院方提示他们可以出院了,可他们都还不出院,交警这判决说车主方付全部责任,车主方肯定不服,这应怎么办?请律师帮帮忙,这怎么解决?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5-02-05-状态:未解决]
吴远国律师的解答:

现在不再垫付医疗费,非正常医疗期的费用自行承担。

我咨询吴远国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重庆渝律典师事务所(重庆忠县)
 所在地:重庆 万州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吴远国律师 > 吴远国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