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公证问题~~
我2005年考起国家公务员,2007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屋准备用作自己住,贷款15年,现已还款2年有余,现准备结婚,想咨询一下,因为房子从头到尾女方没有出一分钱,实际上房子从首付到按揭全部是由我父母在供,公积金贷款和屋主是我的名字。在按揭没有还完的情况下,结婚前能否进行公证此房产所有权全部归我所有,即将来如果发生纠纷,女方不得占有房产权。。。。请解答一下~
补充提问:
感谢下面的回答,现在的问题是婚后女方也不会参与还贷,我的还贷全部由我父母承担,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解决?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09-10-02-状态:未解决]
王雪琴律师的解答:
房屋属于你的婚前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无需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