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判8年。民事还用赔偿吗?
律师您好:谢谢了。我丈夫在私营企业,2010年3月在单位被检察院带走,2011年1月,因挪用资金700万,用于买彩票和开发客户。被判刑8年。2011年3月,原告又起诉要求民事赔偿,法院判决赔偿原告380万。并交上诉费3万。我丈夫没钱交,申请法律援助,种种原因错过了上诉,抗诉又被拒绝。我请律师去房管局查了,我们唯一的住房刚被封,我有问题咨询:1,刑事判完还要民事赔偿吗?是否合理?如果合理,那又是否判的刑期长了?2,我和丈夫在2006年就分居了,原告了解我们家庭的一切事情,因为孩子的成长问题,一直没办离婚手续,我丈夫的所有事情,我都不知道,他每月只给我们几千元的生活费,我还要跟着承担债务吗?3,我每月工资2000元,会不会到我的单位扣我的工资?4,我现在想办离婚手续,怎么办法?房子我怎么得到我该得的?扣谢了。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1-09-05-状态:未解决]
周奕凯律师的解答:
现在你可以离婚,房子现在已经被查封,无法过户到你名下。你目前只有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