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房屋买卖,算不算合同诈骗?
我是2009年7月在蓬莱买了一套建筑商的顶账房,开发商是登州办事处李家村居委会。合同上写的:由李家村居委会负责办理房产手续,费用由李家村居委会承担。李家村居委会盖章生效。
但是,我把房子装修到一半的时候,又来了一个房主,说是建筑商在2006年就把这房子卖给他了,手里拿了一份跟建筑商签的合同。强制停止装修,把房门又给加了一道锁,不让别人进入。
这时我去找建筑商和李家村居委会,要求办理房产手续。得到的答复却是:这是小产权房,没有规划手续,根本就办不出房产手续。但是在买房的时候却是说:保证能办出房产手续,村委会盖章还能有事?
现在我可不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合同诈骗?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吗?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04-01-状态:未解决]
彭玉红律师的解答:
建筑商怎么会有权利买房,是不是开发商把该套房抵工程款抵给建筑商,建筑商又把房卖了?你这案子要看材料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