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的判刑轻重

我老公是累犯,这次是第二次因为寻衅滋事罪,法院判定的是轻伤,这样会怎么判刑!对受伤的人我们进行了赔偿,也愿意不追究他的任何责任!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0-04-06-状态:未解决]
彭玉红律师的解答:

触犯了刑法,是国家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不以受害人的意志为转移。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释放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除外。
  2、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从你所说的寻衅滋事罪来看,应该是一般累犯了。
对于累犯必须从重处罚。即无论成立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如果是寻衅滋事罪,该罪最高刑期为五年。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但考虑到累犯的情节会从重。

我咨询彭玉红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广东直信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惠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个人独资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彭玉红律师 > 彭玉红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