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公司双方股东撤资时员工的安置赔偿问题

我在国企上班,工作了13年,与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去年公司股东双方决定撤资,宣布决定于今年5月中旬公司关闭。期间公司没有开过职工代表会议,工会也没有联系过员工也从未代表员工与公司协商赔偿方案。公司只在4月底电话通知召开部分员工通知会且会议地点不在公司。现在是5月初,公司已经开始停发工资,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3-05-08-状态:未解决]
刘江律师的解答:

自己向他们申诉,要求说明原因。

我咨询刘江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天驰君泰(重庆)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四川 达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刘江律师 > 刘江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