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伤人

你好,两周前我在上区大门口被狗抓伤,我正在哺乳期,我应该怎么要求赔偿呢?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3-07-03-状态:未解决]
刘江律师的解答: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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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天驰君泰(重庆)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四川 达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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