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咨询!急

您好:我在今年9月26日早上上班时,我在二环正常行驶,用车镜子挂倒了一位71岁老人,因修路老人横穿马路,没有斑马线,前面60米就有过人天桥,,交警收了我的驾照及行驶证,我送老人去医院,检查为软组织受伤,骨头没问题,垫付100元医疗费,晚上老人家属要求去大医院检查,我又给老人家属1000元,第二天检查仍为软组织受伤,前几天,老人家属要说老人被单位返聘要为赔付老人一月误工费3600元,我没答应,现在他一把我高交警处理,我想问:
1,老人是否有责任?应该占多少?
2,误工费给不给?给多少?
3,精神安慰费给不给?
4,如果我不同意交警处理,打官司可以吗?谢谢,着急

补充提问:
今天接到交警电话,让我礼拜一去处理,以第一次,不知道程序,请问
1,去后交警拍完照后会不会扣车和驾驶证,行驶证?因为我用车比较多怕扣。
2,对方家里人过来协商,如果狮子大张口,我不同意,应该怎样向警察说明情况.,以后该怎样处理合适。请各位专家指点,谢谢。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09-10-16-状态:未解决]
李宇东律师的解答:

1、老人有可能有责任,可能承担次要责任。
2、老人如果系退休人员,享受退休金的,可以不支付误工费。
3、没有造成伤残的,可以不支付精神安慰费。
4、如果不同意交警处理,可以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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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重庆宇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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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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