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独资企业辞退工伤职工应给予什么赔偿
律师您好:本人是外商独资企业(澳大利亚)的职工,今年30岁,去年因工作受伤,右手食指从掌心砸开,经天津医院诊断为右手食指开放性骨折脱位并神经肌腱血管损伤。天津医院用克氏针交叉固定,损伤处接合。三个月后手掌伤口愈合好,右手食指关节骨性僵直,手掌疤痕约六厘米,轻度挛缩。工伤坚定为九级。2008.10.28在天津医院复查,医生鉴定意见为右手食指肿胀,二.三指间瘢痕挛缩,食指不能完全伸直,内收受限,主动屈指受限,拟行肌腱松解术。于是作了第二次手术。术后至今右手食指还是肿胀,二.三指间瘢痕挛缩,食指不能完全伸直,内收稍有改善,主动屈指受限,且关节肿痛,食指没有知觉,食指与其他正常手指温差较大,外观看上去明显畸形! 请问现在公司效益不好,如果公司辞退我,我应得到什么赔偿,或公司给我换了工作,我又感觉干不了,我可以不服从公司的分配吗?请您给我答复一下!谢谢!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09-06-13-状态:未解决]
贾晓慧律师的解答:
公司应安派适当的工作,你做不了的,公司应按月支付津贴,合同到期后终止合同,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还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上海贾晓慧律师:13761781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