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
你好律师先生:
我弟弟是在三月二十号的白天的马路上被人用刀子刺伤共三刀.法医认定为轻伤.我母亲也被刺了一刀法医认为是轻微伤.当时是两个人.现在派出所的人就说只有一个人动了手.那个人没有到十六岁,但是又拿不出来什么证明,来证明他没有十六岁只是找了两个人来证明他没有十六岁.但是当时我的家人是看到两个人都动力了手的,另一个人是成年了.我想问现在我应该怎么办呢.还有当时他们也是受人指使的,我想知道那个人指使的人有没有什么法律责任呢..我们能够提出那些赔偿呢.现在那个没有满十六岁的人派出所说他没有户口那我们应该怎么办呢?现在这两个人都没有被拘留我想知道派出所这样做是否合法?还有那些营养费误工费还有精神赔偿应该怎么计算呢.派出所说这样的案子我们只能自诉.但是我觉得现在很多东西对我们受害方一面都太不利了.派出所的人一直都说要我们调节.说我们打官私也一样什么都得不到.说我们的案子太小法院也不会管的.我想请问您这个案子我们家可以打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06-13-状态:未解决]
贾晓慧律师的解答:
根据你的陈述公安的做法有问题,公安应当查明相关证据,核实身份。你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建议聘请律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