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少女遭活埋案”宣判 被告人一审被判死刑

时间:2007-12-26 14:26:34    文章分类:公司注册

“垫江少女遭活埋案”宣判 被告人一审被判死刑

 备受社会关注的“重庆垫江少女小燕被活埋7天奇迹生还”一案,经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后,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16日上午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勾维福因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勾维福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查,勾维福生于1953年,1983年因抢劫被判刑十五年,1992年减刑释放。今年6月8日20时40分,勾维福驾驶摩托车,在垫江县第九中学校门口,将刚下晚自习的小燕(化名)骗至该县沙坪镇某煤矿一废弃风眼井中。当晚10时30分至次日凌晨5时,勾维福先后3次对小燕实施强奸,并于次日用乱石将其杀害。6月15日凌晨3时20分,在勾维福指认的现场,警方发现小燕在被活埋7天后仍然活着,遂及时送往医院抢救。7月17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勾维福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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