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词(民事一审用)

时间:2007-12-31 12:02:35    文章分类:重组并购

代理词(民事一审用) 
  
 

审判长、审判员:

  依照法律规定,受原告(或被告)的委托和ХХ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担任原告(或被告)ХХ的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

  开庭前,我听取了被代理人的陈述,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阐明案件事实、诉讼请求的依据和理由,或阐明反驳原告起诉的事实、诉讼请求的依据和理由)……(提出建议)。

                                  ХХ律师事务所

                                  律师ХХ

                                  Х年Х月Х日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银行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公司并购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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