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尽赡养义务 也能够享有继承权

时间:2010-07-23 13:12:15    文章分类:媒体访谈

       市民庄先生:我母亲生前结过两次婚,第一次结婚时父亲已经离异并带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

  父亲去世后,母亲再婚,并与继父购置了三套房屋,现在生母与继父都已去世,请问我同父异母的哥哥、姐姐与继父的孩子对房屋是否享有继承权?

  郑春贤律师: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只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才互有继承权。你的同父异母的兄弟,如与你亲生母亲构成抚养关系,那么他们对此三套房屋遗产享有继承权。

  对于你继父的三个孩子,如果你母亲再婚时他们是未成年,并且与你母亲形成抚养关系,那么他们对你母亲与继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财产也享有继承权,否则他们仅对你继父死后所遗留的财产享有继承权。
执业机构: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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