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做事的时候意外把两个手指头给锯断了
各位法律的专家们你们好,请大家帮帮我的忙,我想咨询劳动法。
本人是福建省武夷山市的,工作的做木工的于2009年7月份,在帮人做事的时候意外把两个手指头给锯断了,食指和中指,发去了好多钱,现在老板不承认我是帮他做事的,老板是开了个家具厂的,我有帮他做过事情知道我事情做的好就叫我去帮他的另外的一个朋友家里做装修的结果发生了这样的意外,事发后老板和他的朋友都没有送我到过医院,而是我自己和我哥哥送去的医院的。
请问各位懂的法的这样老板不承认的情况我能不能享有劳动者的权益,因为发去了好多的钱,现在还要进行二期的手术基本是没钱了家里都是乡下没什么经济的来源要是老板不赔钱给我继续医治,医生说就要两个都藏废掉,实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我找到了我本市里的劳动局工作人员,我把情况说了,他们说经过调查那个私人的厂营业执照已经吊销了的,说事情不好办,要有老板厂里的员工能出来签字做正人事情才有办法办,我去找过厂里的员工大家都说老板交代了不能让他们做正否则他们的工资和饭碗就不保了, 我实在没办法就天天去劳动局里问,他们给我的答复都是说不好办。我真不知道怎么办了。可能是我去多了有那么点不高兴了差点就吵起来了。
各位专家我请你们帮帮我怎么办!!!
本人电话是:13675096053小范
请好心人帮忙了!!
由于书没读多少写不怎么清楚大家勉强看看能看懂我说的吧!谢谢期待好心人帮忙。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09-08-07-状态:未解决]
任聪芬律师的解答:
你好!
建议你直接到法院提起人身伤害赔偿诉讼,要求各项赔偿。需要证明你是在工厂受的伤。